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申报条件政策解读散户配资在线登录
“书香人社”政策法规解读,今天为大家推送的是《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申报条件政策解读》。大家好,我是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胡颖慧,现在由我为大家解读。
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(以下简称“技能大师工作站”)建设项目申报单位条件:
(一)技能大师的条件。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(领域)技能拔尖、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,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1.获得中华技能大奖、国务院特殊津贴、全国技术能手、齐鲁首席技师(山东省首席技师)、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以及泰山产业领军人才(技能领军人才)称号之一的;
2.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,取得有影响的发明创造,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的;
3.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、成绩突出,所带徒弟多人成为单位技能骨干、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;
4.身体健康,能够承担工作站日常工作。
具有突出绝技绝活,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上作出较大贡献的技能型人才,可参照上述条件单独申报。
展开剩余42%(二)依托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站,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: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2名以上;技能人才比较密集;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,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、评价选拔、使用和激励制度;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%,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站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、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(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)
(三)依托技工院校、职业院校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立技能大师工作站,应当具备的条件: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2名以上;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;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站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、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(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)。
供稿:人才科
校对:袁宁宁
审核:徐言魁散户配资在线登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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